各位看官看到此题一定惊讶,是哗众取宠,还是想为潘金莲翻案、树碑立传,答案当然是后者,哈哈。
有人说潘金莲一案已经成为千百年来的铁案,她已经成为风骚淫荡的代名词,虽已盖棺定论,但我还是要怯怯地提点不同看法。
婚姻是爱情发展的结果,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同样没有婚姻的爱情也是不适当的。婚姻就是灵与肉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只有肉体的接触而没有精神的交流的婚姻,是法律所不支持的,性格不合已经成为离婚的首选。同样,只有精神上的恋爱,也就是所谓的柏拉图式的恋爱,而没有肉体的结合婚姻,也是变态的、不正常的和不可取的。
潘金莲是怎样嫁给武大郎的呢,她是不甘他人侮辱而被他人以惩罚的形式嫁给武大,正是我得不到的你的爱,那你也别得到自己心上人的爱的一种报复心态,使她一个亭亭玉立的玉女下嫁给三村丁、古树皮的武大。她们不是自由恋爱而结合,所以没有感情基础。且武大郎四十出头,而潘金莲不到二十,两者之间有代沟,在上层建筑上毫无共同语言,存在交流障碍。而在肉体上呢,武大就一根筋,就知道卖烧饼,不懂怜香惜玉,不知道浪漫为何物,冷落了潘金莲。不论从哪方面来说,他们的婚姻都是不道德的,也就注定了不能长久。潘MM有追求性福的权利,所以他看到武二帅哥后,那压抑已久的欲望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武二在江湖上混是个极爱面子的人,所谓朋友妻不可妻,何况兄妻乎,惹不起躲的起吧,所以干脆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咱远走高飞。其实武二这一走是极其不负责任的,遇到问题应该积极面对,寻求解决的办法,该看医生看医生,该吃补药吃补药,简单回避绝不是最佳的办法。武二这一回避直接的给了西门庆机会,就间接的使大哥付出生命的代价用来证明潘金莲的风骚淫荡和心狠手辣,哈哈。
在封建社会里,中国一向是重男轻女的,男人有受教育的权利,有三妻六妾的自由,而女人什么都没有,有快感都不让喊。在这样的社会里潘MM敢于大胆的追求自己的爱情,难能可贵呀,单凭这个勇气就应该大大的赞一个。无独有偶,还有一个人对爱情的追求和潘MM大同小异,她就是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可不同的是人们一直以来就是非常的赞赏她的爱情举措,受到不是英雄胜似英雄的待遇。作为女人,作为同样的女人,为什么在待遇上差距这么大捏?难道在评价历史人物上也是崇洋媚外?我只能无奈的对潘MM说:“谁叫你生在中国呢!这是具有中国特色滴!”
酒后之言,勿清醒时看。
